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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副省长刘强调研邹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发表时间:2019-07-03 11: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9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5号),6月25日下午,山东省副省长刘强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邹城市调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省住建厅王玉志厅长陪同。 调研组一行到香城镇北齐村和邹城垃圾焚烧发电厂详细了解了垃圾源头分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垃圾分类设施运行机制、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站运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情况。 刘强副省长指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强化顶层设计,围绕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做好有毒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工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体系。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带头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提高老百姓参与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城市管理局 张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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